| 山亭区教育局四项措施规范学生假期作息时间 |
区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规定,规范学生作息时间,还学生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一是严禁违反放假时间规定。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寒暑假工作的通知》(枣教办发〔2008〕17号)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推辞放假时间和提前结束假期。并明确要求放假时间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社会实践时间。 二是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在暑假期间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办补习班、培训班。 三是严禁教师有偿家教。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在假期组织或参与各类有偿家教及补习班,否则将给予撤销其各种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四是建立假期教育行为督查机制。区教育局在假期将不定期地对学校假期行为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目前,已经由区教育局纪委牵头,组织基教、政工、教育安全办、信访等股室有关人员,对各校落实作息时间和教师有偿家教情况开展了一次督查,没有发现任何违规现象,情况良好。 (办公室) |